上班第一天就摔伤,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要不要赔 ?******
上班第一天摔伤 公司赔了10万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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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者调查发现,近年来 ,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。“试工期”“试岗期”以及“未建立劳动关系”“未转正”等 ,不 是逃避工伤赔偿责任 的借口。建议用人单位在“社保空档期”购买雇主责任险以分散用工风险。
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,上班第一天就摔伤,公司要不要赔?这 是前不久发生在湖南湘阴的真实案例 。最终 ,湘阴法院判决公司对摔伤 的员工赔偿10万余元 。
在这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,用人单位到底冤不冤枉?
记者调查发现 ,近年来,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。综合来看,在“倾斜保护原则”下,我国 的劳动法更倾向于保护弱势劳动者利益,兼顾用人单位利益。
上班第一天摔成八级伤残
事情发生在2021年6月9日 。老杨应邀前往当地一家建设公司从事装模工作。他和公司提前约定 ,工资按天发放 。没想到上班第一天,他就因施工过程中脚下打滑 ,不慎摔伤了右手 。后经工伤鉴定 ,伤情构成八级伤残 。
赖以生存 的右手致残 ,老杨觉得很倒霉。事发后 ,老杨与公司就赔偿事宜沟通 ,但未达成一致。向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后,仲裁委裁决公司赔偿老杨107498元 。老杨不服裁决,诉至法院 。
湘阴法院审理认为 ,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。老杨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,但并不影响双方劳动关系的认定。
而在各项工伤赔偿标准的确认上 ,法院认为,因老杨 是临时工 ,又在上班第一天受伤,不能举证证明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。因此,仲裁委以该公司缴纳工伤保险的基数4931元 ,作为杨某工资计算工伤赔偿数额,符合相关规定 ,应予认可。
法院最终判决该公司向老杨支付工伤待遇费用共计107498元 。记者了解到 ,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,公司已向老杨赔付全部金额。
“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 ,理应被认定为工伤 ,并依法享受工伤待遇。”办案法官表示 。
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
记者调查发现,在面对类似老杨这样 的劳动者 的不幸遭遇时,法院往往会在贯彻公平 、公正原则前提下,对劳动者依法予以倾斜保护。
同样事发湖南,同样 是上班第一天受伤 。在长沙天心区从事外墙灯具安装工作 的刘某,工作时不慎从高处跌落受伤,鉴定为九级伤残 。
公司认为刘某刚上班第一天,双方还未签订劳动合同 ,也无法购买工伤保险,其与刘某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。但法院审理后认为,公司作为用人单位,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 是法定义务 。刘某虽仅工作一天 ,但不影响对双方劳动关系 的认定。最终判决公司赔偿刘某18万多元 。
即使上班第一天路上出了意外,也属工伤。2017年,小陈成功应聘昆山某电子厂 。去厂里报到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。
电子厂认为 ,出事当天小陈并未到厂里办理入职手续 ,也未签订劳动合同,双方尚未建立劳动关系,自然就没工伤一说 ;公司并非不给小陈缴纳工伤保险,而 是因为他没来报到 ,双方还未建立劳动关系 ,厂里没有义务帮他缴。
但法院最终认定,因电子厂未为小陈缴纳社保 ,小陈发生工伤,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电子厂承担给付责任 。最终判该厂赔偿小陈11万多元。
如果入职第一天就离职,且回家途中死亡,算不算工伤 ?答案 是:也算 。同样 是2017年 的事 :王某与悦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,被派遣至另一家公司工作。入职第一天,王某提出辞职 ,并办理了离职手续 。不料当天下午,王某骑电动自行车被货车撞倒 ,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。
王某被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。两家公司不服提起上诉。法院审理认为 ,劳动者离职当日完成 的交接工作等也 是其工作组成部分,其离开公司回家的行为应视为下班。且员工向用工单位申请辞职不等于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。
及时为员工缴纳社保 是关键
“这些案例有两个常见 的争议点:一是双方劳动关系 的确立,二 是各项工伤赔偿标准 的确认 。”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吕帅分析。
吕帅告诉记者,无论劳动者 是“上班第一天”或是“未转正” ,只要符合劳动关系建立 的特征,那么自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开始 ,二者之间 的劳动关系即已建立。
实践中 ,为了相互了解、选择 ,有 的企业会为新员工设置“培训期”“试工期”“试岗期”等期限 。但也有不合规企业借此推卸劳动用工 的法律责任,不缴纳社会保险 。一旦员工在此期间发生工伤 ,企业便以“未建立劳动关系”“未转正”为由 ,试图逃避工伤赔偿责任。“其实试用期对劳动者的影响仅表现在解除劳动合同和工资待遇方面,对工伤待遇没影响。”
此外 ,很多企业会选择在员工转正后缴纳社会保险,或当月入职 、下月办理社保登记。吕帅认为这种做法不但不能为企业省多少钱,还可能带来无法预期 的后果。
“社会保险法规定 ,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。转正后缴纳社保的操作显然违法;当月入职、下月办社保的操作看似不违反法定时限要求,但殊不知,30天之限 是法律给予用人单位 的最长宽限期 ,并非不缴纳社保的免责期限。”吕帅举了一个现实案例:2020年10月,上海某公司因工期紧张 ,加急招聘了操作工李某 ,当晚李某办好手续后正式入职到岗 ,不料工作两个小时后猝死 。事后,家属要求公司给予一次性补偿140万元 。
“这就 是一起典型 的反映‘社保空档期’的事件。”吕帅建议,在“社保空档期” ,企业可以购买雇主责任险以分散风险 。他同时提醒劳动者,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 ,并以双方劳动关系存在争议为由拒付工伤保险待遇,劳动者应准备工伤认定书 、劳动能力鉴定结果 、医药费发票及证明双方存在用工事实 的相关证据 ,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。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。 (本报记者 王鑫 方大丰 本报通讯员 刘霜)
四川首部县级文库《丹棱文库》正式亮相******
中新网眉山1月11日电 (刘忠俊 彭川)眉山市丹棱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1月11日透露 ,该省首个由县级单位编纂的综合性文库《丹棱文库》首批20册正式亮相。
自古以来 ,丹棱皆为人文之邦 ,隋唐以来人才辈出 ,至两宋达到鼎盛 ,著名 的大史学家李焘 是仅次于司马光 的史学巨匠,其书写 的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 是清代四库馆臣所谓“卓然可传”的三部私修本朝史之一 ,清代大文学家彭端淑所著《为学》,浸润 、滋养了无数读书人......如何整理好 、保护好 、传承好这些文化遗产 ,成为一项重大课题。2021年,丹棱县与四川大学合作 ,启动了《丹棱文库》编纂出版工作 。
丹棱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表示 ,《丹棱文库》编纂借鉴了前代所编郡邑丛书及当代各省所编 的地方文库 ,并结合地方文化特殊性,对丹棱地区自唐五代以迄民国初年的汉文文献进行了系统调查 、汇集和整理 ,以作者生卒年代为序 ,采用影印方式出版 。文库共收纳了丹棱名人和丹棱本土传世作品44种书目、150册、3230万字 。“作为四川县级地方文献 ,集中收集展示了历史人文、学术、风俗等文献资料 ,创造了一个首例,对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上 ,具有一定标杆价值。”四川大学中华文化研究院执行院长 、古籍整理研究所所长舒大刚教授点评称 。
首批《丹棱文库》正式亮相。 彭川 摄丹棱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,下一步将重点加强《丹棱文库》阐释 、发掘 、赏析 ,开发不同版本本土教材及宣传资料 ,借助文字、图像 、声音等多种现代化表达形式,实现简单易懂 、雅俗共赏。同时,将以时间为轴 ,理清地方文化坐标 ,图文并茂阐释精神文化内涵,让地方文化真正看得见摸得着。(完)
(文图:赵筱尘 巫邓炎) [责编 :天天中] 阅读剩余全文() |